证券代码:000725 证券简称:京东方 A 公告编号:2023-041
证券代码:200725 证券简称:京东方 B 公告编号:2023-041
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(相关资料图)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1)现场会议开始时间:2023 年 8 月 14 日 14:00
(2)网络投票时间:
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 年
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 年 8
月 14 日 9:15 至 15:00 中的任意时间。
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)
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
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有关规定。
表股份(有效表决股数)9,312,006,835 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
(代表股东 54 人)
,代表股份(有效表决股数)5,255,382,453 股,占公司
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.9556%。其中,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
东代理人 4 人(代表股东 10 人,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 B 股
,代表股份数量 5,177,590,169 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
股东代理人)
数的 13.7490%;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(代表股东 44 人),代表股
份数量 77,792,284 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2066%。
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47 人,代表股份 4,056,624,382 股,占公
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.7723%。
(1)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,出席 7 人。陈炎顺先生、刘晓东先生、高
文宝先生、叶枫先生、唐守廉先生、张新民先生、王茤祥先生现场出席本
次股东大会;
(2)公司在任监事 7 人,出席 6 人。王谨女士、孙福清先生、时晓东
先生、燕军先生、徐阳平先生、滕蛟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;
(3)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;
(4)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。
二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(一)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。
(二)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:
其中,提案 1.00、提案 2.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,
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;提案 2.00 以特别决议方式
表决。
(三)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:
提案
股份类别 同意(股) 占有效表决 反对(股) 占有效表决 弃权(股) 占有效表决
序号
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
总体 9,031,201,986 96.9845% 280,566,449 3.0130% 238,400 0.0026%
中小股东 3,153,908,036 91.8245% 280,566,449 8.1686% 238,400 0.0069%
总体 9,310,285,235 99.9815% 1,587,900 0.0171% 133,700 0.0014%
中小股东 3,432,991,285 99.9499% 1,587,900 0.0462% 133,700 0.0039%
其中,提案 2.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
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
的规定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法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。
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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